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消息称,根据国土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将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统筹考虑,统一管理,已上图入库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继续有效并直接纳入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
公开资料显示,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部署,我国部、省两级将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审批或备案核准,与之对应的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一并取消。
《通知》强调,矿业权设置方案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统一管理。将矿业权设置方案与矿产资源规划中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有机融合,统一为“矿业权设置区划”,作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中设“矿业权设置区划”专门篇章,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行细化安排。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发布之前,确需增加或调整矿业权设置区划的,按照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调整的要求对第二轮规划进行调整。